費斯托股份兩合公司M·阿格爾特獲國家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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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圖騰網獲悉費斯托股份兩合公司申請的專利支架工作裝置獲國家發明授權專利權,本發明授權專利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授權公告號為:CN114179070B 。
龍圖騰網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在2025-08-29發布的發明授權授權公告中獲悉:該發明授權的專利申請號/專利號為:202111074946.9,技術領域涉及:B25J9/10;該發明授權支架工作裝置是由M·阿格爾特設計研發完成,并于2021-09-14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
本支架工作裝置在說明書摘要公布了:本發明提出一種支架工作裝置(1),所述支架工作裝置具有在支架載體(3)處關于其突出地布置的支架(4),在所述支架處構造有終端效應器固定接口(12)。所述支架(4)配備有兩個線性的從動結構(83、84),所述從動結構分別與所述支架載體(3)的兩個驅動輪(57、58)中的一個處于接合中。所述支架(4)關于所述支架載體(3)不僅能夠繞主軸線(7)擺動而且能夠相對于所述主軸線(7)成直角地線性地移位。通過所述驅動輪(57、58)的彼此協調的轉動操縱能夠引起所述支架(4)的工作運動,所述工作運動要么僅僅包括擺動運動要么僅僅包括線性運動要么由所述擺動運動與同時疊加的線性運動組成。
本發明授權支架工作裝置在權利要求書中公布了:1.支架工作裝置,帶有具有主軸線7的支架載體3和具有至少一個終端效應器固定接口12的、沿著正交于所述主軸線7的支架縱向軸線8延伸的支架4,其中,整個支架4能夠在正交于所述主軸線7的工作平面18中相對于所述支架載體3的支架載體基體17在實施支架擺動運動22的情況下繞作為擺動中心的主軸線7進行擺動,并且帶有支架驅動機構25,以用于產生所述支架4的相對于所述支架載體3在所述工作平面18中的工作運動24, 其特征在于, -整個支架4能夠在所述工作平面18中相對于所述支架載體基體17在實施支架線性運動23的情況下沿所述支架縱向軸線8的軸線方向線性地移動, -在所述支架載體基體17處以關于其繞作為轉動軸線的主軸線7能夠扭轉的方式能夠轉動地布置有所述支架載體3的兩個與所述主軸線7同軸的驅動輪,其中,兩個驅動輪中的第一驅動輪57在其外周緣處具有處于與所述主軸線7同軸的第一圓周線65a上的第一驅動結構65并且兩個驅動輪中的第二驅動輪58在其外周緣處具有處于與所述主軸線7同軸的第二圓周線66a上的第二驅動結構66, -所述支架4具有兩個平行于所述支架縱向軸線8延伸的線性的從動結構,其中,兩個從動結構中的第一從動結構83在第一接合區域87中與所述第一驅動結構65處于起傳遞力作用的接合中并且其中,兩個從動結構中的第二從動結構84在第二接合區域88中與所述第二驅動結構66處于起傳遞力作用的接合中,其中,所述第一接合區域87和所述第二接合區域88配屬于所述兩個驅動輪的在直徑上彼此對置的外周緣區域, -并且所述兩個驅動輪能夠通過所述支架驅動機構25旋轉地驅動以獨立于彼此地分別做沿第一轉動方向72和關于其相反的第二轉動方向73的驅動轉動運動67、68并且能夠在任意的轉動位置中不能夠扭轉地進行固定,由此能夠引起所述支架4的工作運動24,所述工作運動要么僅僅包括所述支架擺動運動22要么僅僅包括所述支架線性運動23要么由所述支架擺動運動22和同時疊加的支架線性運動23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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